钱包会员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1、欢迎您与各钱包平台经营者(详见定义条款)共同签署本《钱包会员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使用钱包平台服务。自本协议发布之日起,钱包平台各处所称“钱包会员服务协议”均指本协议。

2、您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钱包平台客服咨询。

3、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钱包达成一致,成为钱包平台“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一、定义

1、钱包平台:指包括好贷宝(域名为haodaibao.com)、钱包金融(qb-jr.com)、钱包生活(域名为 qianbaocard.com)、卡惠(域名为51kahui.com)、钱包管家(域名为qianbaomm.com)、商户贷和停车钱包等网站及客户端。

2、钱包:钱包平台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包括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钱包生活(平潭)科技有限公司、卡惠(平潭)科技有限公司、钱包管家(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三江数金科技有限公司和钱包网金(平潭)科技有限公司等。

3、钱包平台服务:钱包基于互联网,以包含钱包平台网站、客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4、钱包平台规则:包括在所有钱包平台规则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以及各平台在论坛、帮助中心内发布的各类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5、钱包会员账户:指用户在钱包平台注册时,按照钱包的信息提交和注册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填报和实名认证后,获得的可以登录全部钱包平台的会员账户。

6、关联公司:指与钱包具有控股关系或紧密合作关系的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

二、协议范围

2.1签约主体

(1)本协议由您与钱包平台经营者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钱包平台经营者均具有合同效力。

(2)钱包平台经营者是指经营钱包平台的各法律主体,您可随时查看钱包平台各网站公示的信息以确定与您履约的钱包主体。本协议项下,钱包平台经营者可能根据钱包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钱包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钱包平台经营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钱包平台经营者还有可能因为提供新的钱包平台服务而新增,如您使用新增的钱包平台服务的,视为您同意新增的钱包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

2.2补充协议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钱包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钱包的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钱包平台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钱包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钱包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三、账户注册与使用

3.1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钱包平台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及钱包平台规则中明确约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2账户说明

(1)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钱包会员账户并成为钱包会员。

(2)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钱包会员账户名、邮箱、手机号码(以下简称“账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账户名称及密码合称“账户”)登录全部钱包平台,而无需另行设置其他账户。

(3)由于您的钱包会员账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及钱包平台商业信息,您的钱包会员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钱包平台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钱包会员账户或获取您账户项下信息的行为无效。如钱包平台判断您钱包会员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及/或钱包平台信息安全的,钱包平台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4)作为钱包平台经营者,为使您更好地使用钱包平台的各项服务,保障您的账户安全,钱包可要求您在使用钱包平台服务前完成实名认证。

(5)如您的账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钱包可回收您的账户,您的账户将不能再登录任一钱包平台,相应服务同时终止:

①连续六个月未用于登录任一钱包平台;

②不存在未到期的有效业务;

③您或其他第三方利用您的账户对任何其他钱包会员造成任何损失;

④您的账户密码遗失并经您本人确认或您的账户被非法侵入。

3.3注册信息管理

(1)真实合法

在使用钱包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按钱包平台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信息(包括您的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以便钱包或其他用户与您联系。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2)更新维护

①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钱包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用户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钱包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

②如钱包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钱包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钱包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钱包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钱包平台服务,钱包对此不承担责任。

3.4安全规范

(1)您的账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钱包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账户密码。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户,并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钱包平台。

(2)账户因您主动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钱包并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3)除钱包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购买商品和服务及披露信息等)负责。

(4)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登录钱包平台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通知钱包。您理解钱包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钱包应您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钱包存在法定过错外,钱包不承担责任。

(5)同时您亦应妥善保管好您通过该账户进行交易所绑定及/或填写及/或使用的银行卡账号信息、银行卡有效期、CVV2等银行卡信息、身份信息、交易密码、手机号码、手机及SIM卡、动态验证码等所有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如因您对外泄露、提供或授权他人使用或因保管不善被他人盗用导致的损失或因道德因素导致的您的损失(包括家庭成员使用等),均由您承担。您知悉并同意凡是通过该账户/该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及SIM卡发起的交易/指令,均视为您本人行为,以此发起/达成的交易/指令具有法律效力,您须严格遵守,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责任及损失。

四、钱包平台服务及规范

您有权在钱包平台上享受诸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综合理财产品查询和购买、信用卡还款管理、消费信贷咨询等财富综合管理服务及/或如信用卡消费信息查询、本地生活优惠信息查询及优惠买单、停车位查询与便捷使用等商品及服务的优惠信息服务。钱包提供的服务内容众多,具体业务内容您可登录钱包平台浏览。

4.1费用

钱包为钱包平台向您提供的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钱包平台曾经或目前正提供免费服务的业务,不排除后续收取服务费的可能,除钱包平台明示的收费业务外,如未来钱包向您收取合理费用,钱包会采取合理途径并以足够合理的期限提前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确保您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4.2责任限制

(1)钱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钱包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①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②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③在钱包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2)钱包平台不对任何用户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钱包平台不能也不试图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控制,对该等信息钱包平台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证明、鉴定服务。钱包平台不能完全保证钱包平台内容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且无需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用户应依赖于用户的独立判断进行交易,用户应对其做出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3)钱包平台上如有第三方向用户提供服务的,钱包平台不对该等第三方及其提供的任何服务提供任何性质的担保、证明及/或鉴定服务,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如您在服务使用过程中,与任何第三方发生争议的,由您与第三方进行解决,钱包平台仅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为您双方或多方的纠纷提供在线调解平台或服务。

4.3交易争议处理

(1)您在钱包平台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①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②使用钱包平台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③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⑥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您理解并同意,在争议调处服务中,钱包平台的客服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用户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调处方对争议调处决定免责。

(3)如您依据钱包平台规则使用钱包平台的争议调处服务,则表示您认可并愿意履行钱包平台的客服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钱包平台规则所作出的调处决定。

(4)如您对调处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您仍应先履行调处决定。

五、用户信息的保护及授权

5.1个人信息的保护

(1)钱包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在您使用钱包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钱包按照在钱包平台上公布的隐私权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钱包希望通过隐私权政策向您清楚地介绍钱包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钱包建议您完整地阅读隐私权政策,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您的隐私权。

(2)用户同意并不可撤销的同意并授权:a、钱包有权基于平台用户管理的需要,对在使用钱包平台服务过程中向钱包提供的用户个人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和保存;b、钱包指定的第三方基于业务需要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数据分析;c、钱包有权基于查询资信情况、风险评估、风险能力评估等原因及您选择的具体服务的实际服务提供方或资金提供方的要求等将用户个人信息提供给钱包指定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第三方信息服务机构或与钱包具有合作关系的其他第三方,但钱包应督促该等第三方不得将用户个人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或未取得授权的情形下向任何其他方提供。

(3)用户同意并不可撤销的授权:a、钱包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以及第三方信息服务机构查询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信状况、银行贷款情况、有无历史违约情况等;b、钱包有权在用户发生恶意违约情形时将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征信机构或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媒介向社会公开。

(4)用户已明确知悉前述各项授权可能造成的后果,特别是用户的恶意违约行为被披露时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服务请求被第三方拒绝、其他生活事项受限等,并自愿做出前述授权。

5.2非个人信息的保证与授权

(1)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否则,钱包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2)您应当确保您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②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③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④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⑤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⑥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钱包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钱包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⑦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相关钱包平台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钱包平台上发布的。

(3)对于您提供及发布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非个人信息,在版权保护期内您免费授予钱包及其关联公司获得全球排他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转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的权利。您同意钱包及其关联公司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您的非个人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4)为方便您使用钱包平台等其他相关服务,您授权钱包将您在账户注册和使用钱包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钱包指定的第三方,或从该等第三方处获取您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

六、用户的违约及处理

6.1违约认定

(1)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①使用钱包平台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②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

(2)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满足海量用户对高效优质服务的需求,您理解并同意,钱包可在钱包平台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如:钱包可依据您的用户数据与海量用户数据的关系来认定您是否构成违约;您有义务对您的数据异常现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约。

6.2违约处理措施

(1)您在钱包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构成违约的,钱包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2)您在钱包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钱包平台上实施但对钱包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钱包有权采取限制参加营销活动、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金等处理措施。如您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钱包可查封您的账户,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3)当您违约的同时存在欺诈、售假、盗用他人账户等特定情形或您存在危及他人交易安全或账户安全等风险时,钱包会依照您行为的风险程度指示钱包平台运营主体,对您的钱包平台账户采取资金冻结、取消交易等强制措施。

(4)钱包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钱包平台上予以公示。

6.3赔偿责任

(1)如您的行为使钱包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钱包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2)如您的行为使钱包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钱包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6.4特别约定

(1)如您向钱包及/或其关联公司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商务洽谈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您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发生上述情形的,钱包可立即终止与您的所有合作并向您收取违约金及/或赔偿金,该等金额以钱包因您的贿赂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作为计算依据。

(2)如您因严重违约导致钱包终止本协议时,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钱包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对与您在其他协议项下的合作采取中止甚或终止协议的措施,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3)如钱包与您签署的其他协议及钱包及/或其关联公司与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您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进行关联处理的情形,则钱包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可在收到指令时中止甚至终止协议,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七、协议的变更

7.1钱包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7.2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钱包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钱包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7.3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钱包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钱包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八、通知

8.1有效联系方式

(1)您在注册成为钱包平台用户,并接受钱包平台服务时,应该向钱包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2)您在注册钱包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钱包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的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3)钱包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8.2通知的送达

(1)钱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钱包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2)对于在钱包平台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您在钱包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以及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3)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4)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5)你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协议的终止

9.1终止的情形

(1)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①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②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钱包平台服务,且符合钱包平台终止条件的。

(2)出现以下情况时,钱包可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①您违反本协议约定,钱包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②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钱包依据钱包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③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钱包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钱包依据钱包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④您的账户被钱包依据本协议约定回收的;

⑤您在钱包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⑥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9.2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1)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钱包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2)本协议终止后,钱包仍享有下列权利:

①继续保存您留存于钱包平台的各类信息;

②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钱包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3)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任何交易订单,钱包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0.1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0.2您因使用钱包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钱包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钱包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钱包平台运营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0.4您确认已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特别是其中有关您个人利益的各项重要条款,并对可能免除或限制用户责任的条款已向钱包进行了咨询且了解其含义,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本协议以您在线上点击或勾选同意的方式签订,一经您点击或勾选同意即生效,对您及钱包平台经营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您已知悉并同意采取此种方式对本协议进行签订,并不会对此产生异议。